法制晚報訊(記者 趙穎彥)在貼著遠離火源標誌的油漆桶開外三米,擺著燒水做飯用的液化氣罐,而在這家五金店旁10米之內就是居民小區。
  今天上午,朝陽多部門在聯合執法過程中,看到以上的“驚險”一幕。在上午的聯合執法中,共對三家非法儲存買賣危險物品的五金建材商店進行了查處取締。
  現場液化氣罐旁擺放易燃油漆
  上午10時,朝陽區安監局、區禁毒辦及屬地街道辦事處、公安派出所聯合來到位於勁松八區的一家五金店。這家店的“鄰居”分別是郵局和煙酒專賣店。
  執法人員在這家僅有20平米的五金店發現了兩箱半、共計46瓶鹽酸。據瞭解,濃鹽酸是國家嚴格管控的危險化學物品以及易制毒化學品,若要銷售必須要具有由安監部門核發的經營許可和易制毒化學品許可證。
  該五金店的店員告訴記者,這些鹽酸基本都是周邊居民買去用來刷廁所的,一瓶800毫升左右的鹽酸賣3元。在該店還有500毫升的潔廁靈,賣3.8元。價格優勢讓鹽酸更具性價比。但該店員辯稱,“平時買的人不多。”記者詢問是否知道賣鹽酸需要特許經營許可證,店員答非所問表示他們有工商許可證。據執法人員表示,鹽酸具有強腐蝕性,使用不當會灼傷皮膚。
  在位於勁松一區的一家裝飾工具店。走進店內,狹窄的店面里擺放著易燃的油性油漆,油漆桶身上還貼有易燃標誌。可桶身開外3米左右,擺放著店主用於做飯的液化氣罐。店主表示,平時一家的吃喝拉撒都在店里,店面二層還被店主私搭了一層懸空卧室。在這家裝飾工具店10米開外就是居民區。若發生火災,後果不堪設想。
  第三家店也有沒有登記而非法使用鹽酸。
  查處對相關負責人進行治安拘留
  執法人員表示,上午檢查的三家五金建材商店不具備任何危險化學品經營資質,將危險物品非法儲存在普通民房內並對外銷售,對周邊居民安全和社會安全都構成了嚴重的隱患。
  執法人員依照相關法規對前兩家店責任人採取了治安拘留措施,並依法對查獲的危險物品進行了清理收繳,及時消除了安全隱患。
  據悉,安監、公安、禁毒等執法部門及屬地街鄉將繼續加強對全區五金建材商店的巡查,建立健全長效執法機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原標題:危化品店內 竟煤氣罐“開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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